●理性地审视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内在矛盾,毛泽东的文革实践、继续革命理论及其现实的幽灵
毛泽东在1956年发起的“双百方针”,1964年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包括其后的反复,都贯穿着一个主观企图——以自我撕扯的方式,解决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内在矛盾,即乌托邦理想与官僚化体制的对立。
类似的矛盾在现代资本主义里也有体现,这就是高度成熟而日趋僵化的法理制度、官僚体系与人文主义精神、自由能动性的冲突。现代社会需要高度组织化。但社会精英一旦成为利益集团,由于权力的垄断而丧失理性、廉洁、效率,并且滋生腐败,这对任何社会来说都是致命的。因此,中国“文化大革命”作为反体制的旗帜,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的呼应。始于1968年法国“五月风暴”的左翼学生运动席卷整个西方,稍后的嬉皮士运动和后现代思潮则是另一种方式的抵制。
然而,尽管西方也有意大利等南欧国家的严重腐败,有官僚体制种种弊端,但一般不会发展到社会彻底动乱的地步。公务员制度运行最好的是北欧新教国家,与新教高度的理性精神联系在一起。英国绅士的传统教养和高贵气质,德国官员所受的良好教育培养的公仆意识,保证了国家行政、立法、司法的相对公正、效率和廉洁。这有几个原因:
一是经过千百年宗教信仰的普遍熏陶,人们有面对上帝忏悔自己罪过的体验,这在基本价值选择上抑制了腐败。
二是基督教的超越性思维,在人们内心深处建立了牢固的普遍理性观念,培养了遵守法律和道德原则的自觉性。
三是社会建立在个体自由和私有制基础上,没有永久寄生在政权内部的利益集团,公共权力受到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
四是利益集团要影响国家行政和立法,必须通过公民选举程序,这些公开的利益斗争反而构成对腐败的制约。
在西方法理社会,国家只是公民事务的处理中心,不是独立的利益实体。这就限制了体制内利益集团的寄生,社会竞争受到法律、制度、舆论及道德、信仰、理性的有效约束。非西方国家却没有社会公认的理性原则,靠政治集权强制推行社会改革。而这个权力中心的官僚化导致利益集团的寄生,往往腐败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东南亚及拉美、非洲许多政权就是这样崩溃的。
在全球化的背景上看,社会主义运动是非西方民族以政治强权来实现传统社会改造的特殊途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意识形态信仰,在一定时期内防止了利益集团的腐败。然而,教条主义信仰会走向僵化、淡化,高度集中而不受制约的权力难以保持其理想精神、进取意识和道德廉洁。因此,它的政治专制和官僚化问题比西方社会更加突出。
在列宁时代,被称作“修正主义者”的一批国际共运人士就看到了这个问题。斯大林解决问题的办法简单、粗暴而残忍,他以至高无上的个人迷信、高度集权的体制和血腥的清洗来维持体制的效率,保持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体制内的清洗,既消灭了政敌,又清除了保守的官僚,不断提拔年轻有活力的干部,驱动了社会高速发展——也造成了无数冤案。
在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鲁莽地破除了个人迷信,但基本体制及其矛盾并没有克服,却失去顶尖上的控制,自然就会形成危机。勃列日涅夫是靠强化官僚化体制来稳住现实,僵持到底,信仰淡化了,长期停滞,官僚集团越来越庞大,越来越懒惰,越来越腐败,最后将整个社会拖进泥潭。轮到戈尔巴乔夫时代,旧体制不再有最后一线生机,再也不可救药了。
毛泽东曾自信共产党人彻底解决了中国传统的周期性腐败和崩溃的问题,因为党员有信仰、纪律、道德的约束,并无自己的利益,代表全社会及大众的利益,人民当家作主。但新中国建立后不久,人们就发现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在滋长。
他曾关注刘宾雁《在桥梁工地上》、王蒙《组织部里新来的年轻人》揭示的问题,先后发动各种政治运动,包括双百方针、四清运动,最后还发动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矛头针对党内当权者,即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125 某省官员被集体批斗——毛泽东说,文革每隔七八年要来一次。这与惩治腐败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大批老干部官复原职后,高干子弟“走后门”、“特殊化”问题首先突现出来。邓小平及时提出防止腐败、干部“四化”等措施,就是要抑制官僚利益集团的膨胀。但有两千年传统的恶性病变的蔓延,难以从根本上扼制。市场经济大潮一来,大批特权阶层疯狂地瓜分国有资产,造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危机。回去再不可能,未来的问题是能否实现合理秩序的重建。
这不是“专制制度”的概念能够说明的,专制不全是政治家的个人选择,特权也不仅是因为官僚们的人格品质本来就比一般人坏。中国现代历次政权斗争,固然是强权作祟,但这并不说明凡政治舞台上的人就和其他人不同,特别喜欢搞专制。
其实,这是一个深层的文化结构问题,是我们这个民族文化深层的矛盾和陷阱。传统体制不是建筑在普遍理性基础上。无论是谁,面对现实,都不是为所欲为的。朱镕基一番反腐败的话激动人心,是因为大家都有面对现实的无奈感。
革命是对腐朽堕落、改良无望的传统社会的彻底改造。有人说,毛泽东用人的生命代价来作实验,这种残忍理当受到历史的咒骂。可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民族要在现代世界站立起来,塑造一种民族自信和现代精神,离开毛泽东谁有这样的气派呢?
毛泽东时代的乌托邦已经离我们远去,被人重提起来只是一件不愉快或可笑的事。可是,简单地遗忘以无数生命和鲜血的代价所作的社会实验,这比历史错误更不能原谅。越是简单地抛弃历史,越有可能重蹈历史的复辙。
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文化大革命每隔七八年要来一次,以此清除党内走次派。但在封闭文化体系里的自我撕扯,造成信仰上的歇斯底里,结果是中国特有的无休止的权力斗争。然而,这一理论背后的仍然有某种启示:只有触及人们灵魂深处的“文化革命”,文化的提升和创造,才能解决现代社会的矛盾,摆脱深层的历史困境。
同样不要忘记它的教训:不能以教条主义、信仰主义、个人迷信方式搞文化革命,而必须像西方宗教改革那样进行理性的、内省的文化建设;不能以激情的、反理性的群众运动反集权,而必须以理性的、和风细雨的现代民主抑制政治集权。
法国大革命后30年,没有法国人不认为那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以后,淡忘了历史痛苦的人们才将它视为“现代化”的特殊方式。经历文革的人们,都把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视为恶梦。电影《芙蓉镇》结尾,那个敲着破锣的疯子喊:“运动啦,运动啦”!一些人听了发笑,像笑唐吉诃德;一些人听了厌恶,像厌恶日本右翼势力;一些人听了害怕,像怕魔鬼的幽灵。
一方面,人们有意淡化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记忆;另一方面,文革的幽灵却就在我们的集体无意识里潜藏着、徘徊着。老百姓面对赤裸裸的专横、腐败、欺凌、压榨,痛恨无处发泄!真如朱镕基总理所说的,民怨沸腾!
如果再发生动乱,只怕那一点点个人迷信的“文化”外衣都不复存在了,只会剩下疯狂的破坏和报复。
●法制的生命在于人对法理文化的认同、遵循、维护、更新;政治本位的法治建设驴头不对马嘴
在中国,直接照搬法治并不难。用行政手段将西方的法律体系模仿过来,建立相应的立法、司法、执法体系。不算以前的曲折探索,20年的努力后人们发现,法律体系本身的腐败一点不比它要规范的其他领域少,几近病入膏肓的地步。
尽管曲折和失败不是放弃的理由,但除了执着行动,我们还需要反省,这种法治建设是不是一开始就有思路上的问题。
现代社会是法治主导的,全球法治接轨几乎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但这并不仅仅是有形的法律体系建设,而且是自上而下并落实于人们内心的现代法理文化建设。孤立的普法工作,离开人们内心深层的文化建设,说穿了是没有意义的。
法理文化不只是让人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人们认同法理的思维,孤立的法律知识普及是不解决问题的,学了、背了、考了法律知识,却不一定有了法律意识。是否认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又与整个现代理性文化的权威相联系。
相对独立的现代法治是西方社会特有的体制传统,它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希腊与罗马时代就有一定的民主与法律制度;后来的宗教统治时期,启蒙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中,人们内心中形成了深层的契约与法治意识;国家受到外部势力及宗教的约束,内部反而相对稳定,它通过理性的讨论制订法律,并成为社会结构的基本规范。
中国传统的法令是统治者颁布实施的明文规定,只是相对稳定的政治命令和纪律尺度,完全是在政治体系内的范畴,只是统治者权力操作的工具,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原则和自律准则。虽然有对人的一般性约束,但不能形成普遍理性和神圣秩序。虽然有传统文化的习惯性认同,但它依托的权力实体经常改变,缺乏公众契约的认同与制约机制,其社会作用大打折扣。
政治、法律制度是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框架、骨架。它本身没有生命力,不能自我成长。在中国社会简单地移植西方法治,没有一个高度复杂的文化杂交过程,建立的所谓法治就是没有生命力的怪物。形象地说,是把马嘴移植到驴头上。今天中国的法律体系就是这样一个怪物。好比在电脑系统里,一个不兼容的硬件安装进系统,没有相应的驱动程序是不能启用的。

126 为民作主——传统政治与道德之上无法建立现代法制。
制度是由社会组织和设施确立并保障的特定规范体系,是社会关系必须遵守和体现的规则。制度一旦确立,无论是约定俗成还是明文规定,就会给人际交往以约束,让人自觉不自觉地接受学习和训练,以习惯和适应它。
制度依据的“合理性”不是某种必然规律,不是超越民族和时代的普遍原则,但现代法制是超越个人主观意愿的理性原则,也不是人们随意决定的,而是依据特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历史事件、社会运动、外部挑战、现实需要所选择的。
任何制度都有它的主体,他们在具体历史与文化背景下进行选择、制定、遵循、执行、维护和更新。没有人的目标和期待,就没有制度的生命。法律制度是否有效,取决于在立法、认法、执法、护法、变法等环节上是否等到人们的自觉认同。
社会革命发生在旧制度彻底腐败、不可自救时是合理的。为了建立合理的制度,革命与反革命的斗争手段是残酷的,手段在过程中成了目的。不仅革命力量会遭受牺牲,许多旧制度中尚未腐败的善良、文明、智慧、人道的资源,也会被摧毁。
新制度在革命洗礼中凝聚了巨大生命能量,具有极大创造力。但如果不能补充新的文化内涵,就会日趋僵化,成为新的既得利益者的工具,造成不可救药的腐败,革命又会不可避免。稳固而常新的社会制度,应建立在人的文化自觉和反省意识上。
●20年的法治建设抽刀断水,顾此失彼,百孔千疮;社会腐败的表面是利益与体制,根却在文化
通常人们只看到社会腐败是利益关系的失范,却看不到背后正是文化权威的消解和价值信仰的沉沦,本能的物质欲望膨胀为对权势、财富、地位的无限索取和贪婪占有,名誉、爱心、真理、艺术、良知、信仰等高尚的文化价值为低级趣味所瓦解。
物质利益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却不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这在大多数人那里是糊涂的。当政治、法律、道德、军队、警察、教育、文化、科学、环境也都顺应市场利益原则,向功利主义妥协,那么社会也就必然崩溃。
在一个有信仰有理性的时代,为金币而叛卖的犹大只是极少数。即使在监狱里,也可以讲人权。在北欧、北美等以虔诚的宗教改革为现代社会起点的国家里,腐败、违法、反社会只是极少数心理不健全者所为,而且是私下不可告人的隐蔽行为。
在传统中国,市场总是与膨胀的物欲、奸商、腐败、社会动乱和改朝换代相联系。这是历朝历代的最大祸患,也是有远见的帝王最下功夫的问题,他们恨不得杀尽贪官。可是贪官总是杀不尽,每一王朝最后都栽在这上面。
没有政治、法律、道德上的现代理性制约和规范,市场经济就会在物欲横流中陷入腐败,而不会催生现代文明。
在文化迷失的时代,传统道德价值观在物欲面前崩溃,畸变的观念像无形的病毒,渗透、侵蚀到一切领域,包括法制系统的各个环节,不贪是反常,贪才是正常。谁若手上有权而不为自己谋利,那么他反而被孤立,办事寸步难行。

127 前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受审——腐败其实并不只存在于下层。
从先秦到秦汉,以至于隋唐,人们还保持着英雄时代特有的豪气,官场上并不像后来这样弥漫着腐败之气。
越到后来,世俗化渐浓,由烂熟到腐败,愈演愈烈。以至于朝廷及城市社会内部,几乎没有人能收拾局面,往往要靠仰慕汉文化但尚未汉化的北方蛮族入主中原,或者由山野里的农民来扫荡污泥浊水。满清王朝的演变就是典型,作为北方少数民族,从羡慕汉文化到收拾中原,并且建立历史上最有作为的一个朝代。但它也免不了日渐汉化,然后走向全面停滞、腐败的命运。
社会秩序失衡,犯罪率居高不下,防不胜防,官员们的腐败行为明目张胆,甚至作为有能耐、有势力的标志公开炫耀。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法律顶个逑!这是窝囊了点,可也是绝大多数人现实的明智。谁耗得起那旷日持久且输赢无定的官司?
我们经常看到名人们打官司,为一元钱讨说法,为人格侮辱讨赔偿,向贪官污吏要权利等等,大多不过是无聊的记者炒出来的神话,法制部门需要一些点缀,也正好迎合名流们的趣味,当然还有极个别幸运的傻瓜。

127 陆丰制贩假币嫌犯
有一次我把行李寄存在火车站内寄存室,居然被合同到期的老板卷走。报案吧,车站派出所值班人员不立案,但保证给我追回。后来派出所长插手,四个月间无数次电话,无由地往返几百公里,谢天谢地,追回对那老板完全没用的部分。所长还以此说明,对方并无意贪财,剩下的以后会给你。也想过走别的途径,终于觉得在那个匪气弥漫的地方,还是讨好警察管点用。
●基层民主建设可能是伟大的开端,但如果没有文化建设相配套,可能会反弹,甚至崩溃、动乱
在中国,占人口绝对多数的汉人缺乏没有统一的民族性,只有文化共同性,没有文化凝聚力。人们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以实用主义的尺度衡量一切。在这里,建筑在个性独立和自由交往之上的民主制度,理性秩序,只是人们心目的幻想。
个人的生存,唯有依托各种宗法网络、裙带关系所构成的山头、宗派、门阀、私党,以求站稳脚根,尽其所能扩大势力,直到有一天自立门户。投靠一个圈子,一个权威,逢迎巴结,贿赂讨好强势力量获得好处的效率,远比其它任何方式大。
官僚腐败让人期盼体制改革,建立制度公正。但制度是由人的文化确认并发挥作用的。当我们寄希望于政治、法律部门“依法治国”的时候,常常忘了官僚、警察、法官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人,要他们公正,又回到寄希望于某些个人的原始起点去了。
我们还寄希望于舆论监督,但作为“无冕之王”的传媒一旦构成霸权,也会成为藏污纳垢、欺世盗名的腐败之源。
建立民主制度的困难,不是放弃并反对现代民主理想的理由,更不是永久性集权制度恶性膨胀的依据。但这表明,社会变革的关键不是经济,不是政治法律体制,也不是宣传性、表演性的道德,而是深入整个民族内心深处的“文化革命”。
这个文化革命不同于十年“文化大革命”之处,是依托广泛的现代文化,而不是狭隘的意识形态文化。经济建设一丝也不能停顿,政治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也要继续。一个民族只有在讲道理的层面上,放下千年包袱,才有可能在现实中解决问题。
基层民主建设可能是一个伟大的历史开端,但要没有自上而下的现代文化建设,结果比当年人民公社化不会好多少。
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政府逐步缩小对经济的支配,政治权威削弱,对经济的依赖性增强,无序化和腐败势力滋长。基层政权建设因此问题重重。人们寄予厚望的基层民主选举,作为自下而上的民主和法治建设的积极尝试,对于基层官僚与腐败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形式上,它可能是中国现代民主建设的一个历史性开端。整个基础都在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用不上。
但是,单纯的选举形式本身并不等于现代意义的民主,希特勒是选举上台的,袁世凯也搞立宪,搞选举。中国没有现代民主制度的土壤,乡土社会尤其缺乏基本的政治参与意识,缺乏基本的法理思维,很容易落入传统宗法关系的胡同里。

128 村民选举——在深层的文化建设缺席时,民主制度能立起来吗?
这里隐含的文化心理问题并非不可克服,但并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自动消失。民主制度的生命不在于程序的外壳,而在人们生存方式及社会关系里的文化理念。关键不是民主知识普及,法律程序的建立,而是人们对理性文化、法理精神的认同。
现代制度的建设需要全面、深刻的文化建构和推广,树立自上而下的文化权威,形成契约原则、公平原则、人权意识,并与基层民主选举、参议、监督、弹劾等政治运作形成双向互补。否则就如同当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不会有什么结果。
当人们今天用西方的抽象语言构造“现代化”蓝图,一厢情愿地想象现代法治社会的来临时,社会却在编织着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的网络。城市生活中的黑社会、乡村里的地头蛇、边远地区的土匪、沿海地区的走私集团、无处不在的宗族势力、在夹缝中生长的神秘主义会道门,特别是官僚集团中的裙带关系网、公检法本身的腐败,正瓦解着整个社会秩序。

128 制度保障很重要,但前提人们对制度的信任与认同。
乾隆皇帝86岁还杀了几个大贪官,很为自己退位前能除去帝国的一大隐患而得意。却不料他派去审理此案的军机大臣和珅,长期得到他宠信的百官之长,恰恰是历史罕见的贪污之王,占有财产总值折合白银两亿多两,相当于当时全国五年财政收入。
鸦片之害,固然是西方殖民者打开中国国门的罪恶手段,然而中国社会内部腐败的蔓延更助纣为虐。闽粤一带许多村镇是公开的鸦片批发市场,那里几乎人人是腰缠万贯的鸦片贩子。他们外与洋人勾结,内与官府耳目暗通,手伸各地,形成全国城乡庞大的走私集团。上面一有动向,立即收摊。接受贿赂的官吏睁一眼闭一眼,有的直接保护或者参与走私。走私船只要交纳一定比例的鸦片就可畅通无阻,这些鸦片可直接变钱,或者作为查私的战果上报,可邀功、请赏、晋升。
国民党政权在抗战前也曾取得相当可观的建设成就,然而以官商合一的宋子文、孔祥熙两大家族为代表的腐败蔓延开来,在抗战期间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刚刚赢得抗战胜利的国民党仅仅四年就分崩离析,首先是它自身腐败的必然结果。
自由主义者呼喊削弱政府权力,只单方面考虑制度民主,却未考虑理性文化基础缺乏、民族主义精神淡薄,从来就靠政治强权维持社会秩序。当地方离心力加剧,沿海走私猖獗,国有资源空虚,国家机体及其群众基础被无处不在的蛀虫蚀空,自上而下的权力体系日趋脆弱,法制却是一纸空文,一旦遭遇外来冲击或内部危机,会有比南美、东南亚更危险的境地。
一个体系的崩溃无疑是全民族的灾难,那是一种看不到希望的混乱。当年人们抛弃国民党比较容易,因为有了共产党。一位有过痛苦经历的老“右派”,平时不放过一切机会,用最尖酸刻薄的语言抨击现实。但一说到政权崩溃时,便到了底限,回过头来说,还得维护它——不堪想象一旦动乱,祖宗留下的已经不多的遗产会如何惨遭洗劫。
当然,如果有一天社会崩溃,那决不是自由主义者的杰作,而是腐败分子不可救药的结果。
●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形成健全的公司企业、民间社团、市民社会,由权力管制过渡到法理约束
西方社会有源于中世纪的行业协会,有相对独立的城市公社,有各种学术组织,有独立的宗教团体,还有各种协定、契约结合起来的同盟。现代企业的公司制也是由不同个体结合成的经济实体。因此,国家承载的社会组织功能比较简单。
按照福山的说法,中国社会之所以不稳定,社会信任度低,一个重要原因是家庭和国家两个极端的组织过于发达,而中间组织却极不发达,处于荒芜状态。的确,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主要是从家庭及其血缘关系衍生的,自上而下的大一统国家政权,也是某个家族势力膨胀的产物。皇权一般只能直达县一级,通过乡绅实现间接统治,因而留下较大的空间给乡土社会。
乡土社会以家庭、家族、邻里关系为主体。农业生产自给自足,社会化程度很低,横向社会关系比较简单,没有行业间行会组织,没有市民社会;文化依附于政治,没有多样化的学术文化团体;没有发达的宗教,教会组织也不发达。
通常,社会几乎是静止的,不存在发展问题。人们向往的是风调雨顺,政通人和,国泰民安,官不扰民,民不争斗,大家相安无事。当土地与人口矛盾加剧,上层政治权力争夺,遭受外敌入侵或大的自然灾害时,便会发生一定程度的社会振荡。
在基层自给自足的生活和国家政治集权这两极之间,社会团体通常几乎没有存在的基础。除非依附于强大的政治权力,形成干预民间生活准政治组织。或者以准家族方式运行,形成对中央集权构成威胁的帮会、黑社会、江湖社会。
近代以后,社会关系大大复杂化了,通讯、交通的手段也日益发达。传统官方组织应接不暇,民间社会发达起来。但由于没有普遍的现代法理文化的传统,这些关系深深打上家庭的、宗法的、人情的烙印,拉帮结派,人身依附,神秘主义。

129 人民公社——那时,自上而下的行政组织过于强大,独立的个人空间很弱,今天正在走向它的反面。这中间,合理的公民社会一直没有确立。
这一变革全面打乱了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关系,依据外来的教条主义与土生土长的个人崇拜相结合而成的意识形态,建立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共产主义理想。但在实际操作中,套用并无限扩张了传统中央集权制、家长制。
改革开放后,家庭与个人的积极作用重新启动,国家的政治统一则维持稳定。原来国家掌握的公共资源以有形无形的方式逐步过渡到私人手里。于是,公有的企事业大多趋于瓦解衰落,私营企事业发达起来,并且多是进行不规则操作。
增长最快的三资企业,占有外部市场的优势,但容易为外来因素所左右。然后才是地方政府扶持的中小乡镇企业、宗法关系维持的私营企业,在市场机遇的夹缝中成长,缺乏长期、宏观、理性的经营战略,即使暴发,也难以进一步盘大。
宏观经济战略仍然由政府经济部门主导,并且通过直接的行政力量干预经济组织和市场运行,造成政企不分,真正的政府功能无法实现,并导致严重的社会腐败。真正有生命力的企业无法成长,健康的市场经济至今只是泡影。
问题在于,中国人还很难自立于政府、家庭之外,平等、自由、合法地展开人际交往,形成契约型的公司企业、利益集团、市民社会。企业内部根本没有现代文化基础,不具备现代企业的内在素养,因此不可能发展为现代大型企业。
在世纪之交,西方企业合并风潮几近于疯狂。电视新闻里,轮番传出各个行业的最大合并案消息。大公司为了共同的商业利益而进行技术合作,为了避免恶性竞争而分配市场,签一纸合同就行了。政府为了防止垄断,不能不出台反垄断法。微软公司通过种种手段打败对手,视窗垄断了电脑操作系统95%以上的市场,受到美国政府指控,面临被肢解为数家公司的危险。
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由于人与人之间没有现代契约理性,社会合作难以形成稳定的信任关系,无论是毛泽东时代的“公有制”、“公社”,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公司”,大都只能在昙花一现的繁荣之后四分五裂,没有长远发展的前景。政府从生产的社会化需要出发,借助行政力量来搞集体化、合作化、集约化、兼并重组,但因无法形成文化上的凝聚而失败。
今天,公民的自由结社仍是一个没有严肃考虑的问题,在现实中更没有选择空间。因为上上下下人们仍然没有走出两极对立的思维。其实,中国缺乏的是国家和家庭两极之间,建立公开、合法的社会团体,形成健康、理性的市民社会。
黑社会问题、“法轮功”问题,也是现代市民社会的畸形产物。当自上而下的行政单位、企业组织解体,在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之间,出现政治、法律,尤其是文化心理上的真空,便很容易出现宗法的、迷信的黑社会组织。
有的单位只好又回到旧思维中去,启动所谓“全民××运动”来折腾老百姓,实与现代文化建设背道而驰。通过单一的政治力量,包括采用政治运动、行政命令、高压政策等方式予以抑制,显然没有走出传统的两极思维,没有摆脱对毛泽东时代政治资源的消极依赖,不仅不能从根本上促进现代理性文化的成长,而且会进一步削弱政治的潜在资源。
试想,民间团体如果普遍能够合法生存,能够成为人们各种社会交往的中介,并且真正纳入法治化的管理,接受法律和舆论的监督,在理性对话中生存,像气功之类的社团就不会形成恶性蔓延的邪教势力。相反,越是严加防范,越是压抑了合理组织的成长,在夹缝中、在不见阳光的暗箱里生长出来的东西,就可能越是畸形的,有毒的,破坏性的。